強積金對沖的意思、計算方法與取消對長期服務金對沖的安排
- Lili
- 4月30日
- 讀畢需時 3 分鐘
強積金(MPF)對沖機制一直是香港僱員退休保障的重要議題。隨著政府宣布於2025年5月1日正式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,僱員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計算方式將有所改變。本文將探討強積金對沖的意思、計算方法,以及取消後的新安排,幫助僱主與僱員更好地了解這一政策變化。
什麼是強積金對沖?
「強積金對沖」是指僱主可以使用其強積金供款累算權益來抵銷僱員因裁員、結業或其他原因應得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。具體而言,僱主每月供款的5%(或最多每月HK$1,500)所累積的本金及投資收益可用於抵銷上述補償費用。舉例,若某員工被裁員,可獲遣散費 HK$60,000,而僱主在其強積金帳戶內的僱主供款累積額為 HK$45,000,則僱主只需額外支付 HK$15,000,餘額可由強積金中扣除。然而,僱員自己每月的強制性或自願性供款則不適用於對沖機制。這一安排在過去,一直被批評為削弱了僱員退休後的保障,因為部分退休金被用來支付解僱或裁員補償。
2025年取消強積金對沖的安排
根據《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(抵銷安排)(修訂)條例草案》,政府將於2025年5月1日正式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。以下是新政策的主要變化:
取消使用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進行對沖:僱主不可再使用其強積金強制性供款部分抵銷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。
保留自願性供款累算權益作對沖用途:僱主仍可使用自願性供款累算權益支付相關費用。
不具追溯力:新制度只適用於轉制日後的工作年期,轉制日前的累算權益仍可用於對沖。
此外,政府亦將推出25年的資助計劃,總額達HK$33.2億,以幫助僱主應付取消對沖後的額外成本。
強積金對沖的計算方法
在舊制度下,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可通過以下公式計算:
遣散費/長期服務金=(最近一個月平均工資×三分之二)×受僱年數遣散費/長期服務金=(最近一個月平均工資×三分之二)×受僱年數
以下是兩種情況下的計算例子:
例子1:累算權益高於應支付金額
項目 | 金額 |
僱主應支付遣散費/長期服務金 | HK$50,000 |
強積金戶口內僱主供款累算權益 | HK$90,000 |
抵銷後僱主需額外支付 | HK$0 |
僱員最終所得 | HK$50,000 |
例子2:累算權益低於應支付金額
項目 | 金額 |
僱主應支付遣散費/長期服務金 | HK$50,000 |
強積金戶口內僱主供款累算權益 | HK$40,000 |
抵銷後僱主需額外支付 | HK$10,000 |
僱員最終所得 | HK$50,000 |
取消強積金對沖後的新計算方式
在新制度下,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將不再使用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進行抵銷。舉例來說:
轉制前:遣散費/長期服務金 =(HK$22,500 × 三分之二)× 工作年數(如2年)
轉制後:遣散費/長期服務金 =(HK$22,500 × 三分之二)× 工作年數(如3年)
在新制度下,僱員獲得的總補償將包括未被抵銷的遣散費/長期服務金以及完整保留的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。
取消強積金對沖的影響
取消強積金對沖將對僱主與僱員雙方帶來深遠影響,特別是在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處理方式上,將出現重大改變。
對僱員的影響
退休保障更有保障:取消對沖後,僱主將不能再使用強積金供款抵扣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,這就意味著僱員的強積金累積金額將原封不動保留至退休,有助提升退休生活質素。
賠償金額實報實付:當遭遇裁員或獲發長期服務金時,員工可獲得全額賠償,不會因對沖而被扣減。
對僱主的影響
營運成本增加:未來遣散或解僱員工時,僱主需全數支付賠償金額,不再可透過強積金供款抵銷,對人力成本預算構成壓力。
需提前財務規劃:建議企業審視內部補償政策,及早預留足夠儲備應對長服金或遣散費的支出。
合約及人事制度需更新:人力資源部門需修訂僱傭合約、員工手冊及內部程序,確保與最新法規接軌。
2025年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是一項重大改革,不但提高了僱員的退休保障,也促進了勞資關係的公平性。然而,新制度也可能給僱主帶來一定成本壓力。在此背景下,企業可透過使用Merit Entrepreneur智能化人力資源系統,提升管理效率並減少潛在成本,以更好地適應政策變化。 立即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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